金沙龙凤煤矿一期环境影响后评价征求意见稿公参公示

毕节,金沙2024-08-05 15: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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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点:新化乡乡民村 联系人:田科长 贵州金沙龙凤煤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凤煤矿一期(1.2Mt)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我公司委托贵州国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贵州金沙龙凤煤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凤煤矿一期(1.2Mt)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目前该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为了了解项目区域广大群众对龙凤煤矿(一期)生产运行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为了让公众对项目后续生产运营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2018年第4号)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公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生产运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和途径 《贵州金沙龙凤煤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新化乡龙凤煤矿一期(1.2Mt)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公众可通过网站的下载附件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也可到我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新化乡天星村贵州金沙龙凤煤业有限公司)。报告网络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WylmWoTQ89Fm8d98NQkKg,提取码:uqh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范围之外人员也可针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公司反馈或者参与书面问卷调查,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贵州金沙龙凤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科长 电话:1*******5 邮箱:7****4@qq.com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新化乡乡民村贵州金沙龙凤煤业有限公司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贵州金沙龙凤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联系电话:1568514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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